目前,乙肝的诊断标准非常规范,其内容随着基础和临床研究的深化而完善。 2000年,中华医学会在西安召开的会议上制定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成为具有 权威和法规意义的标准,该方案详细而明确地规定了轻度、中度、重度、重型肝炎 的诊断标准。但是对这四型肝炎如何治疗只笼统规定了一个原则,对这四型肝炎该 怎样治疗并无法定方案。另外,对于我国一亿多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需要治疗以 及如何治疗,目前存在争议,应该有个明确指导意见;对于各型肝炎该如何治疗, 用什么药物,不能用什么药物,什么治疗方案为首选或一线用药,什么方案为次选 或二线用药应该明确规定。这个方案应该包括如何联合用药、用药的时机、用药的 完整疗程、用药的剂量和规律等等。由于没有法定的规范治疗方案,医院在治疗上 就各自为阵,患者得不到规范治疗,花费的冤枉钱不计其数,有的病情被延误或加 重,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所以,急需由中华医学会研究确立治疗方案细则,一经颁布的细则应具有权威 性的法律效力。2000年版《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附件当中对抗病毒药物治疗乙肝 的细则进行了规定,其中规定了α干扰素治疗乙肝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剂量及疗程 、疗效评定标准等,这是一个可喜的开端,为干扰素的合理使用提供了权威的指导 性依据。 【发表/查看评论】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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