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知识、 乙肝治疗、丙肝治疗、肝炎

明明白白治乙肝!治疗肝病,请选用国家准字号的药品!!

明明白白治疗肝病!

劳动保障部新规出台 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将受罚


    除了国家规定的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如果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近日劳动保障部出台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细化了公平就业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的招工简章、招聘广告以及职业中介机构发布的就业信息都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规定还明确提出,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此外,规定改变了过去仅对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失业登记的方式,将失业登记对象重新界定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中国首部《慢性乙型肝炎的防治指南》正式发布
我国目前病毒性肝炎流行情况
我国拟定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
我国肝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我国颁布实施《中国丙型肝炎防治指南》
肝纤维化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河北省乙肝防治规划new(1).gif (880 字节)

 

郑重声明:
  
本站所摘录信息为各医疗报刊和互联网所载的最新信息,仅供参考,它不能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请根据病情,在医生的指导下,慎重选择。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病友留言|
Copyright(C)2000.6  中国.江苏  

版权所有 东东制作

感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2医院肝胆外科,肝移植中心刘振文主任担当本站名誉医学顾问